关于举办第四十三期业余党校 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鲁红媛发布时间:2023-09-13浏览次数:10

 

关于举办第四十三期业余党校

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明确入党目的和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四十三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性党风党纪等为基础,使学员掌握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掌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3920日至27日。

(二)培训方式

利用课外时间集中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理论教学为主。主要培训内容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路线;党员的条件;党的纪律和党的作风;培养正确的入党动机;入党需履行的手续等。

入党积极分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制度和《大学生入党培训教程》等。

四、考核方式

培训班实行考勤制度和考核制度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核项目

1.课堂点名;2.课堂笔记;3.课后讨论;4.撰写学习体会。各系党总支指定一名教师党员担任本系本期业余党校的班主任,负责本系学员集中学习、自学、讨论及考勤等工作,并将学习讨论情况及时报院组织宣传处。除集中上课和讨论外,参训学员要加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个人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

(二)成绩评定

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成绩(10%)、考查成绩(20%)和考试成绩(70%)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由各党总支根据学员的自学、讨论、学习态度情况评定;考查成绩根据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的内容和质量,由院组织宣传处指定专人审阅评定;结业考试即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总评成绩达80分以上者视为学习合格,由学院业余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三)综合评定

培训班的考核与党员发展相挂钩。

1.各系结业总评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总成绩排名第一的,在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分配时,可适当增加发展名额。

2.各系报送的参训学员,不得无故退训,结业总评成绩平均分按照各系报送的参训学员总数核算。

五、计划分配

本期培训计划具体分配如下:法律一系49名,法律二系36名,警察系77名,公共管理系38名,信息管理系85名,警体部2名,院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5名,院级各学生社团10名。教职工学员参训,不受名额限制。

六、工作要求

1.分配至各班级的培训计划,需在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的前提下,经班级团组织推优产生,并规范填写推优相关表格。要结合大学生实际进行综合评价,看本质、看底色、看主流、看发展,注重综合素质,既不降格以求,也不求全责备,坚决防止以学习成绩、群众测评票数等简单评价。

2.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期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同时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工作。各系指定的班主任老师要切实负责,严格考勤和和纪律。参训学员确有特殊情况需事前请假,并由带队老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支部和总支书记逐级审批,并报业余党校备案。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不予结业。

3.培训费用统一从学院党费中支出,各送训单位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对有禁不止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应责任。

4.业余党校将结合学员的学习、讨论、出勤、考核、成绩以及学员干部工作表现、成绩等,评选出优秀学员和优秀学员干部,并颁发荣誉证书。

5.每位学员需交彩色一寸正装照片2张(背面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各党总支(支部)于2023920日下班前将师生参训学员花名册(含电子稿)、照片整理后报送院组织宣传处,并领取教材。

联系人:张洁、陈程成,联系电话:62233359

 

 

中共百富论坛委员会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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