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自今年9月份以来,学院出现了一系列人事调整及机构变更、合并的情况,涉及一部分资产的移交、信息变更等相关基础工作,根据《百富论坛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警院办〔2024〕6 号)《百富论坛固定资产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皖警院办〔2023〕18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资产管理工作提醒如下:
一、关于调动、离职、退休人员的资产交接问题
1.凡离职或退休人员,应在办理离校或退休手续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具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将名下资产移交给本单位(部门)教职工,也可以移交给校内其他教职工,前提是接手人要同意并确认;第二种方式:如无任何教职工愿意接收、使用其名下相关资产,则总务处国资科启动“兜底”政策,相关人员可以将资产统一移交给国资科李袁老师回收入库,视资产情况进行再次调配使用。
2.因职务、岗位变动等原因跨部门调整人员,需及时通过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或交接手续未完成视为未交接,本人仍需对名下资产负责。
二、关于资产配置、处置有关问题
1.资产配置:台式电脑原则上按从事行政工作人员实有人数进行配置,每人一台,涉密电脑等经批准另行配备;除厅级岗位外,笔记本电脑暂不配置给个人使用(通过科研经费采购的除外),确有工作需要,可以申请临时借用,借用一般不超过3个月,用完及时归还;办公桌椅每人一套;除厅级岗位外,A4打印机按照每办公室1台标准进行配置,特殊情况需另行说明;碎纸机原则上按照有涉密需求的单位(部门)进行配置,其它单位(部门)临时需求的可以从总务处短期借用,用完及时归还;A3打印机和中高速复印机的配置,按照“保障实际需求、统筹兼顾总量”的原则进行配置。
2.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因年久失修、技术性能下降等原因,经维修后确实无法使用的可以申请报废、报损。由使用单位(部门)在智慧资产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注明资产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日期、维修记录(至少 1 次)、报废原因等信息,同时附上说明,超过 10 万元的国有资产,须另外附有使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会议纪要。考虑到学院已上线资产管理系统,即资产处置时须注意:一是该拟处置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必须有维修记录;二是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资产原值超过10万元的资产还需要附有使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会议纪要;三是拟处置资产已完成折旧,即净值为0。
三、关于原培训基地资产交接问题
因原培训基地与学院财务账须于2025年1月1日后才能并账,导致在此之前原培训基地资产在完成清查后一直没有导入学院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考虑到合并后人员调整及机构变更问题,涉及到资产的信息变化及移交问题,为确保并账前资产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过渡,请原培训基地人员及时梳理本人名下资产(详见附件1),本人还在使用的,仍保留在自己名下,本人已不再使用的,须尽快完成资产交接,确定新的资产使用或管理人,资产无人员接收的,应联系总务处国资科回收入库待分配。考虑到原培训基地资产未纳入学院资产管理系统,暂时无法在线上进行移交,暂时可以将附件1中本人名下需移交的资产打印出来,由接收人本人签字,接收人所在单位(部门)确认盖章后交总务处国资科洪梅老师。
四、其它有关提示事项
1.各单位(部门)的所有资产,尤其是公共使用资产,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须明确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出现资产无主问题。如确实出现无人认领的资产,总务处将统一收回、调配使用。
2.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退休人员或在岗人员岗位发生变动调整,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需及时与总务处国资科洪梅老师联系配置、核销、调整资产账号。
3.各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是该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请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高度重视,确保本人名下资产账实相符。
附件1:原培训基地资产清单
总务处
2024年11月12日